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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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决议
法律主观:
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的。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ji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ji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ji 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ji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ji 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的是吗
是的,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公司法》第五十六条
1、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扩展资料:
一、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时,还可以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2、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
监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原则。
二、监事会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ji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ji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ji 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ji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ji 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怎么处理?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决议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因此无效的决议以变更登记的,可以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撤销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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