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好考吗)
本文目录一览:
- 1、省检察院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怎么样?有前途吗?
- 2、聘用制书记员能干一辈子吗?
- 3、我看到有法院在招聘任制书记员,请问聘任制和聘用制有区别吗?待遇如何?
- 4、聘用制书记员能转正吗
- 5、聘用制书记员有没有制服
- 6、体制外的聘用制检察院文员/书记员,优势劣势有哪些?
省检察院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怎么样?有前途吗?
假如你想追求安逸,工作稳定,可以考虑试试,但是你指望靠这个奔前途,那基本不可能,但是你可以以这个行业为跳板,去奔一份更好的前程!
聘任制书记员是这两年的新兴事物,以前没听说省检察院也在招。地方来说,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待遇,和基层一般公务员(不算车补),一般事业编制干部职工差不多,也就是三千元左右。
但是就法检内部系统来说,那差距就大了去了。何况是省检察院,基本都是县ji 及以上的员额检察官,我估计工资都在一万元以上,而你的工资只有三千元左右,所以要在这里上班,首先一点是心态必须要平衡!
聘用制书记员,不同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是不占编的合同制,所以你指望这个行业去升官、提拔什么的,就趁早放弃吧,身份不对,根本不可能。
但是,假如你是一只潜力股,把这里作为一个跳板,则是前途无量!为什么这么说呢?一是因为省检察院层次高,可以结识很多高层人士;二是因为工作相对轻松,有足够时间去学习!你要做好两点,便可成功:
第一,抽出一切时间学习,努力通过司法考试!
第二,积累一切可以积累的人脉,检察院上下ji 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该省检察系统,你已经在食物链的高端工作了,你结识的人脉,该省任何一个县市区都足以让你有所作为。
只要做到以上两点,随便在省检察院干个三五年,之后辞职去干律师,以你的学识和人脉,保证五年之内,让你曾经服务过的那些检察官刮目相看!
在我国,书记与书记员一字之差,其地位,影响力等等有着天壤之别……在现实中,大量的书记员走的是劳务派遣的形式,其身份并不是公务员,也不具有单位的编制;另外,其工作职责是协助法官进行庭审的记录以及与案件相关的一些工作,比如送达文书等等。由于身份的原因,不管是zui 高院还是基层法院,或是中院,省高院,书记员要想有前途,得到提拔等等需要有公务员身份且通过司法考试,否则是不可能的;还有一点就是现在案子多,工作量大,书记员自身也需要有出色的能力才能得到认可…
前一阵子检察院统一招聘了一拨书记员,解聘了所有之前的,说是省招,只是一起招而已。安徽某市临时工书记员待遇大概1700左右,公积金100左右,根据政府情况,绩效,文明,创城等额外大概一万多。
每个省会做法不一致。虽说都是改革巨浪中新鲜出炉的附带产品“聘书”只是合同制管理(三无证产品)。没看到职业的前景又无任何的归属感,荣誉感,zui 基层zui 没前途的打工仔。工资低
这个不能从单一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如果你不是体制内人员,但在要检察院这样打环境中书记,你可以从不同的案例中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可以了解到一些司法的程序,有助你考司法证或律师证。
直接了当回答,没有。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职责很明确,做辅助类工作,没有上升空间。劳动人事关系,一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与正式的差很多。
招的就是干活的,说不上有有什么前途,只要有考试等机会随时都可以走,不走的话只要司法体制改革不变的话会长期干下去,工资按照政策上调,以甘肃为例,月工资3300元左右,扣除保险之类的到手2800元,需要说明的是扣除项没有住房公积金
管一日三餐,买社保,工资是固定的,不同区域差别不大,共性就是收入低。但检察院的聘用制书记员相对法院就太轻松了一些。 前途肯定是没有的,优点是通过工作可以积累政法人脉。
没有,就是单纯干活的,而且没有技术含量。想有正式编制,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
现在都是省统一招录,地方负责开支,所以呢待遇都大不相同,跟地方有关。前途嘛基本没有,说是招的书记员,很多都被派去干执行的活,基本工资不高,会有补助吧,活不好干,流动性比较大。
聘用制书记员能干一辈子吗?
聘用制书记员能干一辈子。聘用制书记员可以作为一个稳定工作一直干下去,因为有五险一金,还有带薪休假,其实除了没有正式编制,工资稍微低点,还是不错的工作。
聘用制书记员是司法改革后的产物,也是一个机关新工作,并不属于临时工。聘用制书记员是和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有职业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是省ji 法院统一组织招考的,由财政保障工资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是按照法官数量配备的,只要自己不离职,不犯错误,好好工作,这个工作可以一直干下去。因为只要你在岗,单位就不可以多招人,岗位还是相对固定的。临时工是领导不想要你就不要你了,聘用制书记员并不是。聘用制书记员得违反劳动合同才能解聘。
聘用制书记员
根据《公务员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法院系统书记员职位实行聘任制。法院系统书记员(聘任制)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规定外,人民法院书记员享受公务员的各项待遇。
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合同管理,由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有关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依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聘任制书记员使用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具备公务员身份。
由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序列化改革的停滞,率先探索实施的聘任制书记员制度在实质上已名存实亡,亟待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司法机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我看到有法院在招聘任制书记员,请问聘任制和聘用制有区别吗?待遇如何?
聘用制和聘任制都是合同形式使用的书记员。
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在我省还处于试点与探索阶段,继宣汉探路聘任制公务员之后,遂宁成为我省首个在市ji 机关推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的市州。
两年前,宣汉县在我省率先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时,为了吸引人才,对每一个职位的薪酬明码标价。待遇zui 高的宣汉县住建局城市总规划师,年薪12万,外加5万元年终奖,总收入高达17万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观察到,遂宁本次发布的公告未明确这3个高ji 职位的价格,只表述为“所聘公务员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薪酬待遇由聘任单位与拟聘人员协商谈判,在聘任合同中明确。”
遂宁聘任制公务员到底能拿多少钱?遂宁市人社局局长成斌曾给出这样的答案:“收入肯定比宣汉的还高。能不能全额拿到手,全靠自己的本事。不过,要想拿到这样的年薪并不容易,得靠真才实学。设计的方案中,评价体系中对这部分高ji 人才进行了量化考核,约定任务完成多少,才能拿相应的年薪。”
主要区别是:
1、聘任制书记员由国家统一通过司法考试招取,而聘用制一般是用人单位自己聘用的书记员。
2、聘任制书记员工资待遇、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进行规定。而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是由用人政府机关自己制定。
扩展资料:
1、人民法院书记员任用制度。前2004年,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和zui 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管理办法任命法院书记员制度(试行)为了补充基层法院职员和改进基层结构的情况下处理人员。该制度与岗位聘任制度比较接近。
行政措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法规和劳动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教育和培训,评估、奖惩、辞职和辞退,申诉、投诉、促销和推广的帖子等须经有关规定实施的公务员。人民法院任命的书记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由国家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公务员聘任制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建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聘任制书记员
参考资料:中新网-四川遂宁试点聘任3名公务员薪酬可与用人单位谈
聘用制书记员能转正吗
聘用制书记员通过招考或者通过人事部门进行转正是可以的,你需要考取司法执业资格证,然后还需要有第一问的条件才行,就是这个单位有空缺编制。通过招考或者通过人事部门进行转正。能不能留在那个单位,有多方面的因素,一是个人的能力,社会关系等;二是那个单位是不是有空缺编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聘用制书记员有没有制服
有制服。
书记员在庭审中记录庭审过程中所有环节,在法庭上法官着法官专门的法官袍,而书记员则是穿着法院所有人着装的制式服装加领带,佩戴法院微章。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体制外的聘用制检察院文员/书记员,优势劣势有哪些?
劣势:聘用制书记员不能转为正式编制。
优势一:招聘统招化,竞争压力均衡,就业机会增加。
优势二:要求宽松化,无论是高院、中院还是基层院,大专学历即可报考(包括函授),无专业方向要求,条件宽泛。
优势三:管理层ji 化,薪酬综合化,职ji 分为三ji 九档制,薪资与职ji 挂钩。
优势四:晋升通道明确化,书记员积累基层工作经验与法律工作经验,未来参与国省公务员或法考均有较大优势,无论是长期在职奉献一生还是继续前行进入公务员序列,书记员均是良好的跳板。
薪酬优势
根据各省书记员公告统计,薪资普遍在3000元-5000元,薪资较高地区能达到10万/年,出差有是补助的,有五险一金。
并且zui 高人民法院、zui 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联合印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将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落实经费来源渠道,为聘用制书记员提供必要和稳定的工资待遇,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保险等福利待遇。
切实提高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水平。按照实际经验,大多法检两院是提供早午餐的,有些法检两院还会提供车接车送服务,包括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食宿等都有保障。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表评论